2.考察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审查其人事档案。
如出现下列原因,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影响招聘工作的其他情形。
(九)递补
若出现应聘人员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公示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以后续公告为准。
(十)公示及录用
体检及综合考察结束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泾河新城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人员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泾河新城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必要时将综合考虑防疫措施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泾河新城官网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和配合。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所有。欢迎有志于泾河新城开发建设的有志之士加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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