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人选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复合型面试,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详见《职位表》。遴选机关派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级机关。考察组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推荐单位,并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并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灯塔-党建在线”的“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遴选机关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具体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一般不晋升职务职级。试用期满后,遴选机关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办理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遴选安排,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7584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
山东省公务员局
2022年8月
原标题: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