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曾与其他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报到证抬头有单位或报到证被用人单位收取的,须持有与用人单位的解约函。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且现在仍然工作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报考城镇社区岗位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须提供社区所在乡镇出具的连续社区服务五年及以上,且同意报考的证明,连续社区服务五年及以上的印证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由敦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
3.面试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敦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教师岗位(D类)面试采取说课试讲加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
其他岗位(A类、E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4.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镜测试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镜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境测试由敦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镜测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镜测试人员,按百分制计,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出镜测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业务能力)测试成绩×30%+现场(实地)出镜测试成绩×20%。
报考其他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甘政发﹝2012﹞97号)和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124号),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录取总成绩(综合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的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进入考察末位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笔试加试的形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敦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