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加服务的,应提前15天以上以书面形式上报服务单位,经服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终止服务。
(五)激励政策
1.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2.“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3.“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报考时应提供本人行程绿码、健康绿码;考试前14天内有自治区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3日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招募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便电话形式通知,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通知。
(三)应聘人员需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其他相关信息会在吴忠市人民政府网站、“吴忠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53~2038717 0953~20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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