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岗位递补
(一)在资格复审、体检阶段,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我市“学前教育”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照“三支一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最终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待遇保障和激励政策
(一)“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服务证书。
(二)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四)“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八、注意事项
(一)在招募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要求,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报考者要注重个人诚信,报考时应按照要求,完整、真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募资格,上岗后发现的,除退回已领的生活补贴等,视情节追究个人有关责任。
(三)报考者填报的联系电话需准确,并保持畅通。如因电话不通畅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955-702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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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卫市教育局2022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报名表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