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体检人选时,若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和政审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主要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或证件不全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或有不良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县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将新聘用教师分配到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因受到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若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规定情况下开展。现场确认期间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不佩戴口罩者、体温超过37.3℃发热者和健康码、行程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报名点。考试当日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进入考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监督电话: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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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高台县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2022年高台县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考生承诺及考前14天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docx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教育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