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自愿放弃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面试缺考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公示、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甘肃省有色地勘局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其他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5.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6.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有色地勘局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0931-8726128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监督电话:0931-8726198
甘肃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