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考生,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8.考生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宝鸡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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