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8-04 17:42:04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如笔试分数相同,则继续对比面试成绩)。

  2、笔试加分

  (1)加分标准。根据会议精神,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卫中心、社卫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进行加分(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附佐证资料),最多加8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②取得各类专业初级职称(师级)加5分,中级及以上职称加7分。

  ③参与历次宝鸡市疫情防控工作且荣获市级荣誉的医务人员加5分。

  (2)加分程序。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8月22日—8月23日17:00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8号楼一楼,联系电话:0917-3536196)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复核并向社会公示。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下延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常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对因政审未通过而形成的人员缺额,由综合成绩下延人员替补。政审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录用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两年,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薪酬待遇:缴纳五险,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及报名电话:0917-3536196、3536789。

  4.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917-3417777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宝鸡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宝鸡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4.外省应试人员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所有考生需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5.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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