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人员月工资为4704元(含养老金、失业金、工伤保险金个人缴纳部分)。
2.聘用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安排到乡镇或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民政福利服务机构,从事基层民政事务性工作。
2.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3.乡镇、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及民政福利服务机构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九、疫情防控
公开招聘各环节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十、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由民乐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为保证公平公正,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若遇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36-4421349(民乐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0936-4421193(民乐县人社局)
民乐县民政局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