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经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具体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对象调查摸底、家庭情况核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财会文秘、绩效评价等工作。
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民乐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爱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近年来已经被公安、交警、环保、城市执法、社区、政务服务等部门聘用的协管和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认定属于同一专业的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民乐民政APP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至8月6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民乐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城同心路中段)。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民乐县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 (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2)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委托亲友持《委托函》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考生资料,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