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供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考核
一般采取面试或考察等方式,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等内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疫情防控要求、注意事项等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各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招聘结果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予以配合。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9-85455300,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打印报名信息表等有关事项。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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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