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①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该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招录面试和计算机测试复审人员(如果达不到比例要求,参加该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招录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报考岗位的面试和计算机测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③招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招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计算机测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计算机测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该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招录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3.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总分100分,按实际面试成绩的3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考生应聘岗位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4.计算机测试
计算机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计算机测试。计算机测试总分100分,按实际测试成绩30%计入综合成绩。计算机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考生应聘岗位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5.综合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30%+计算机测试得分×3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所在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招录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统一到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缺额,从报考该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录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招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
因招录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报考该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此次公开招录相关各镇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录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社局发布录用人员名单,并将招录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时抄送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依据录用人员名单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岗位性质及管理使用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特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其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聘用期限:首聘期一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三)工资待遇: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09﹞118号)及市人社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录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由县人社局依据《宝鸡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和《陇县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