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防疫信息查验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报名场所和考点。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参加报名资审、考试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体温正常且持“陕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入报名资审地点和考点。报名资审和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查身份时除外),保持“一米距”有序排队。对于现场测温连续三次≥37.3℃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资审地点。
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报名资审;报名资审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疼、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在报名资审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
本次招聘期间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后续招聘环节的疫情防控要求请以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若出现假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后续信息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未读、误读公告造成的相关延误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915-3212705监督电话:0915-32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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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2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报名表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