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2022年7月18日,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四)面试。
时间地点:2022年7月22日,地点以面试通知单通知的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划定面试合格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实行百分制。应聘灵台一中、灵台二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功,采取讲授公开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课题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面对考官进行讲课,由考官根据讲课情况现场量化打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严格控制在20分钟以内。应聘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技能操作能力,采取职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职业技能操作任务,由考官根据技能操作情况现场量化打分,现场技能操作时间严格控制在30分钟以内。应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艺术素养,采取现场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才艺展示为器乐演奏、唱歌、舞蹈、简笔画4项中任选一项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灵台一中、灵台二中和乡镇幼儿园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计算总成绩,职业中专岗位按照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招聘人员。当名额末尾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乡镇幼儿园岗位确定的拟招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拟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员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合格线人员,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人社发布、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备案。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聘用。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教育系统,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考生应随时关注灵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按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考生在考前应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