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一号楼2楼1号会议室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本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张蓝底一寸免冠照片,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试人员,取消资格。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面试要求: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3:1的,按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同时划定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两部分内容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任意面试环节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职业能力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40%。
九、体检及心理测评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评人选。
(一)体检
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心理测评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
对未通过体检及心理测评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并按该岗位报考者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评对象。
十、考察
体检和心理测评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全面考察,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
经审查,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及学院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配合防控工作者,学院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