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正式聘用前,由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聘任结果报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符合招聘公告条件和程序的,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笔试、面试环节,要加强体温监测、查验外地回张考生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以及考场消毒等工作,采取相关的应急隔离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张掖市纪委监委:0936-12388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763
张掖市市场监管局:0936-8869621
咨询电话:0936-8312165(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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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2.2022年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