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2年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30周岁以下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限张掖生源或张掖户籍,张掖户籍考生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简表》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7月18日-22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十楼1001室、1004室)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址、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
现场报名人员填写《2022年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网络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上述材料的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和附件固定格式名为:报名岗位(代码)—姓名。现场报名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