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水务局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登记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报名登记表应亲笔签名。
(二)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将按照自治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招聘相关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八)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等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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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卫市水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中卫市水务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