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本区市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以报考所在区市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程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前,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烟台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1),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根据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
2.6月7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人选,完成对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问题后,按照区市委组织部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3.6月9日前,区市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区市的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2年度烟台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对招录职位和招考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推荐人选直接与区市委组织部联系。
2.网上报名。经组织推荐、审定后,推荐人选可在2022年6月10日9:00至6月11日16:00期间登录“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站(http://www.ytdangjian.gov.cn/)“录用公务员” 专栏相关链接,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区市的一个相应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核的个人报名。推荐人选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3.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6月10日11:00至6月12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