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具有学校签章且与学历及学位证书一致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资格复审。拟定于2022年6月中旬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三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审核表(附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计划于6月下旬集中在石嘴山市举行,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集中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2.若遇报考人员较多需分不同小组进行面试时,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面试最终成绩相同的,经引进青年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后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3.原国家“985工程”高校毕业生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加2分。
4.面试前一周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或直接考察考核结果排名,按照各县区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五)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引进
根据考察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被引进(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及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察考核(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报名者中,根据面试最终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