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海原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2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24人,其中教育系统9人,卫生系统6人,其他事业单位9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附件《2022年海原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和海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y.gov.cn/)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6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2022年海原县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现役军人;
9.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8:30至6月7日(星期二)18:30,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应聘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报名表、电子照片、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等所需各类材料扫描件建立压缩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指定邮箱,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留学归国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在组织面试前再次复核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资格审核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三)考试
1、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5人以上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的考试范围、形式提前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5人及以下,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面试前一周在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