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有笔试要求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无笔试要求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面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成绩、面试、笔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2559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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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