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内管理。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编办发〔2018〕43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政策,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营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报名考试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核情况,可直接咨询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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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46—80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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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