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东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22-05-20 21:25:1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学校建设与发展。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将东营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1个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学院,开设56个招生专业。学校以“双高计划”项目为引领,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坚持“学生中心、质量为要、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制胜”发展路径,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需求导向、成果导向,致力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高职名校。先后获评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职业院校产教融合50强、中国高职院校智能机器人专业群国际影响力50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项目主持单位,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高校、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平安校园、军事训练改革试点高校等称号。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甘为人师,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容缺+承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及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地区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地区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东营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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