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之上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应与填报的报名信息及线上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保持一致,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除须提交线上资格初审上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之外还须提交笔试准考证纸质版,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两部分。讲课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答辩内容主要对教师基本功、理论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测评。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内容由现场评委根据学科特点进行,时间5分钟。共计时间20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讲课、答辩满分共为100分。其中,讲课占60%、答辩占40%。
特别说明: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八)体检和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将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