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2-05-20 21:28:02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待遇

  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人才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符合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住房补贴、安家费、生活补贴等待遇;符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经学院认定后配套相应待遇。

  九、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qtc.edu.cn)发布的考试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32-86105537(王老师);

  监督电话:0532-86105202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32-85912185,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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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2年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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