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05-20 21:31:5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者、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原则依次递补。

  十二、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岗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程序确定人才层次后享受相应待遇。具体详见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http://www.rsc.ynutcm.edu.cn/zcfg/15541.shtml。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云南中医药大学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五、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云南省及云南中医药大学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者,云南中医药大学有权取消其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各环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学校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8191;

  (二)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三)网站:www.ynu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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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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