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德州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明老师
联系电话:0534-8987859
监督电话:0534-8982011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人事处。邮编253023。
电子邮箱:dzxycjzhp@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德州学院
2022年5月17日
原标题:德州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05/142d4bb5-86ce-4a1e-8f3d-6b80ccd79da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