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乡镇(街道)机关,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或相应职位。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要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告知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还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
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其所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