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招聘实验岗人员公告

2022-05-17 13:34:5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方式为:①试讲;②面试。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试讲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工程学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录用人员学校将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待遇。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18042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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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表.xlsx

  南京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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