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南京工程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南京工程学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工程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和上级或学校另有文件规定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未按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正式录用人员学校将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金等待遇。
六、招聘政策咨询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合署)
联系电话:025-86118042(招聘政策咨询)
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5-86118867(岗位职责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电话:025-8611833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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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