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工程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公告

2022-05-17 13:34:5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工程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s://rsc.njit.edu.cn/)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尽填写有关信息,“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中须按顺序填写本硕博阶段主要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及研究成果,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党委(不含院系团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考核方式。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心理测试。

  (1)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录用人员须通过心理测试。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

  (1)面试以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报名缴费,即可参加资格复审。

  (2)南京工程学院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届时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发布,资格复审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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