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工程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公告

2022-05-17 13:34:5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南京工程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经历的,年龄放宽5岁。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高校学生兼职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职务。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八)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7日09:00-5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7日09:00-5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7日-5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7日09:00-5月31日18:00;

  5.缴费确认:5月17日09:00-6月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通过初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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