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短期公告(第一批)

2022-05-17 13:37:47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6.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试讲或面试。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88292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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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表.xlsx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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