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靖远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上传邮箱:jyxwsjkjrcg@163.com875251773@qq.com
4.报考人员及时查看本人邮箱,收到“XXX同志,您提交的报名已初审通过,请加入QQ群”字样即为通过资格初审,否则未完成报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2个联系方式。
5.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加入QQ群,具体面试考核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方式
1.资格复审和面试答辩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
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所有引进岗位报考人员数等于或者少于报考岗位所引进人数时,考生专业知识答辩≥60分,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直接进入体检等环节。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引进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工作在靖远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可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等情况,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政治审查资料。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靖远县人民政府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六、引进结果备案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的人员,由靖远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引进结果分别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并按照编办、人社等部门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和工资手续。
七、待遇及身份确定
经考察后录用人员,均属正式职工,有空编则自然入编,无空编时,经县编办统筹调剂后,先办理入编手续,待用编单位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腾出空编后,再收回调剂编制。符合医师规范化培训条件的录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用人员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全部实行承诺制,一经录用,必须保证在聘用单位服务满6年方可调离(规范化培训期间除外)。违约聘用人员纳入诚信体系,并按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交纳录用后领取全额工资200%的违约金。
八、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严肃、公正、透明,成立专门监督组全程进行监督,进一步增强引进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应聘人员对引进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严肃考试纪律。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对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引进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