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1)笔试内容: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考生凭资格审查时领取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场。
(4)笔试成绩将在河南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ait.edu.cn)。
面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到场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面试签到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各岗位面试地点在签到时现场通知。
(3)面试内容和形式
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与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与答辩环节。自我介绍时不能提及姓名,时间不超过2分钟;试讲环节应聘者按照自己申报的专业岗位,准备试讲题目(内容必须与申报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试讲用板书讲解;答辩环节评委随机提问。面试时间20—30分钟。
设计学岗位还须加试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实践操作考核于面试当天下午进行。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并包含职业适应性测试。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政治倾向、道德品质、宗教信仰、职业操守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信函或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通过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均为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其个人档案由学校委托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中代理。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学校合同制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参照同岗位同级别在编人员标准制定)执行,其社会保险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政策咨询与监督
(一)我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373—3691057(周一至周六)
联系人:郭老师、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