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的,在静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备案核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实工资待遇。
(九)优惠政策。对引进人员中符合静宁县急需紧缺人才优惠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四、招聘待遇
对本次引进招聘的紧缺人才,使用事业周转池编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招聘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33-2588586(县人社局)
0933-2532142(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15193388276(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七、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出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报到时均须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省外来静返静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考务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个人行程和个人健康情况。
附件:
1.静宁县卫健系统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期)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