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填写《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ntzdrsc@163.com。
1、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国内2022年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4、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发表论文、课题、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
四、考试方式
各岗位考试方式均为面试,面试由试讲与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成绩达到8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答辩环节,答辩成绩达到8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与答辩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在答辩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南通职业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由南通职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3-81050836,81050837。
联系人:曾老师,姜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809(中共南通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点击下载>>>
南通职业大学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