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5-12 17:08:19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考察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民族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备案

  经甘肃省民族歌舞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省民委审定,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聘用

  对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省民族歌舞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mzsw.gansu.gov.cn)公布。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认真贯彻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1.考生从报名开始至本次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体温异常的要及时报告。故意隐瞒、造成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2.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及时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为保证顺利参加考试,请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3.考试当日,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学校还须提供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予以妥善处置。

  5.时刻关注国内高风险地区的报名考生,并将报名情况及时向招聘领导小组报告。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与省疫情防联防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不一致的,按兰州市最新疫情防控统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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