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哈尔滨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5-11 20:41:40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日后,请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职业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x60%+面试成绩x4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记录、个人征信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学院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离所聘单位。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学院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451–87506937。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