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青岛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2-05-10 16:32:1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53127

  七、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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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二: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三: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四: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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