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2022-05-10 16:33:04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5)受聘人员自正式办理聘用时间起,需在3年以内获得中职(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1)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2)《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3)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4)需提供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三年以上缴费单或原单位加盖公章的三年以上工作证明(限年龄放宽至35周岁报名人员提供。附件3)。

  (三)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试讲)形式。参加考核人数如低于1:3,其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检

  按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三甲医院,体检费用由学院负责,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委人才办汇总,由市委人才办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及《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相关待遇,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报名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报名者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引进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引进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名者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职位。

  2.本单位负责人和参与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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