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临沂校区联系人:尹老师孟老师
联系方式:0539-8225957
济南校区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531-86305238
报名期间技术服务电话:15668329825
监督电话:0531-863057660539-8205026
七、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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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