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五)报名开考比例
报名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等有关事项,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t.nx.gov.cn/)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用人单位,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在组织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三)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t.nx.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时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各留存一份。《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即为面试考试准考证。
(五)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将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t.nx.gov.cn/)发布。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报考人数较多、专业性强的岗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可研究决定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加试,进一步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二)面试前一周,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t.nx.gov.cn/)发布面试公告,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以及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将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t.nx.gov.cn/)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八、体检
(一)体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