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回避制度:凡与医院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我院在考试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候考区、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经核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正常参加面试。外省考生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结果。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申报近期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须持有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视频面试,视频面试结束后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就诊或隔离。
(五)面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和我市实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来宁做好准备。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1-6192142(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任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192356(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