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使用人员控制数选聘公告

2022-05-09 19:47:5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现有人员情况和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经我校党委研究,拟开展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具体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此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1个,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聘用后纳入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具体岗位要求、人数等详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年满18周岁,1987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即2004年5月7日至1987年5月7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工作经验内容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港澳台、国外院校毕业的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需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含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其他要求

  (1)本、硕阶段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专任教师除特殊岗位需要外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外高校的,除萨克斯教师、单簧管教师、声乐教师、芭蕾舞教师、民族民间舞或古典舞教师、男中国舞教师、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教师A、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教师B岗位外,须为QS排名前300所的院校(岗位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AISEC项目教师、财务管理AISEC项目教师岗位,涉及国际合作交流,应聘者除满足本次选聘其他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雅思考试6.5分以上、托福考试80分以上,须提供成绩证明。

  (4)应聘体育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能够从事武术教学;应聘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教师岗位要求能够从事滑雪教学;应聘体育公共课教师岗位要求能够从事田径教学与训练工作,须提供能够从事上述教学工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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