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2-05-09 19:49:27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学校根据岗位配置实际情况,在岗位类别及等级不变的情况下,可对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

  高校自主评审的副教授须达到我校相应职级的评聘条件方可享受相应职级的待遇。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本公告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2.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qcfe.com/

  3.招聘咨询电话:023-49834735张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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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情况表

  2.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7.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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