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海大学招聘公告

2022-05-07 17:55:50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3.面试

  (1)高层次人才面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由学校人才发展与评价委员会具体实施。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Ⅰ.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含报考该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专职实验员岗位的考生,按照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Ⅱ.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6,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Ⅲ.应聘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的考生,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该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3)职业能力面试

  职业能力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能力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6的,全部进入职业能力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1.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专业考核及结构化面试于5月至6月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2.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管理岗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9时—11时;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14时—16时;地点以准考证为主。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六)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为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组织复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对应聘者个人诚信情况进行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