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单位和纪检部门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单位应认真审核应聘人员考核加分项目,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在各环节中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各环节严格执行《公开招聘防疫方案》和当地防疫相关要求。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7-678978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7-6789791
监督电话:0937-63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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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